合理规范对具体剽窃行为制度的处理程序,能有效彰显学术的诚信与公正。爱丁堡大学根据“Turnitin”检测系统的检测结果,按照《学术不端行为处罚程序》对学生涉嫌的剽窃行为进行认定。该程序规定:剽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确定,学生将受到相应的惩罚。爱丁堡大学严肃对待所有的涉嫌剽窃案件,力图保证所有的剽窃行为都能被有效查出并恰当处理。
一、认定
1.认定机构
爱丁堡大学的每个学院都设有一个“学术不端行为小组”,该小组由SAMO、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办公室(College Academic Misconduct Office,CAMO)和考试委员会构成,主要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惩罚工作。SAMO的责任包括:支持CAMO的工作;根据涉嫌剽窃案件的新进展,提供支持和建议;如有必要,对考试委员会召集人提供建议;对涉嫌学生进行指导教育;审查毕业学生提交的作业等资料。CAMO的责任包括:负责所有SAMO上报的涉嫌剽窃的案件,并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审判会,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给考试委员会以实施惩罚。考试委员会由校内考官和校外考官共同组成,由考试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对学校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实施惩罚。
2.认定程序
(1)提交
当教职工怀疑学生上交的学术成果中存在剽窃现象时,需填写《学术不端行为报告表》。该报告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年级、课程、该成果在评估成绩中所占到的比例、发现剽窃的教职工姓名、所在院系、怀疑的原因、已给出的提醒、剽窃的证据等[12]。报告表填写完毕后,需将该表和相关的文件信息上交至SAMO,提交完毕后便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2)调查
学生的学术成果中是否真正存在剽窃现象由SAMO进行判定。如果SAMO不能确定,可向CAMO寻求帮助;如果SAMO已确定作业中确实存在剽窃,SAMO、CAMO和考试委员会将对涉嫌剽窃案件展开调查工作。
根据该学生的剽窃次数、剽窃结果的严重性,可将具体的剽窃案件划分为小案件和大案件两大类,在确认之后,实施相应的惩罚。若涉嫌学生是大一或大二学生,并且是初次剽窃,SAMO将判断其为小案件。SAMO对小的学术不端行为案件不进行扣分惩罚,而是为涉嫌学生、课程组织者、作业评估人员安排一次非正式的审判会(Informal Trial)。审判会小组通常由1名或1名以上的SAMO小组成员、其他学院的教职工、学生组成。涉嫌学生可在其指导老师的陪同下出席该审判会。如涉嫌学生是远程学习者或因节假日不在爱丁堡,可通过信件或邮件的方式回应审判会。若涉嫌学生不是大一或大二学生,并且不是初次剽窃,SAMO将判断其为大案件,并将其移至CAMO进行调查。SAMO需填写《学术不端行为报告表》,将其与相关材料一起交至CAMO负责人,并提醒考试委员会召集人尽快处理此事。
在SAMO提交报告表和相关证据后,CAMO会根据学生的意愿,开展一次正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审判会。若学生承认自己的剽窃行为且不希望公开,CAMO会尊重学生意愿,不召开学术不端行为审判会,只在考试委员会召集人的陪同下对该学生进行相应惩罚。但如剽窃情节极为严重,CAMO必须召开一次正式学术不端行为审判会。涉嫌学生可在指导老师的陪同下参加审判会。
二、处罚
在确认涉嫌学生的确进行了学术剽窃行为后,审判会小组将考虑性质、个人实际情况、学校类似案件的惩罚结果来共同决定惩罚方式。CAMO将在咨询审判会小组成员后,确定具体的惩罚方式。CAMO的惩罚方式包括: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允许学生重新提交学术成果;扣除总分的10%~30%,具体比例将根据学生剽窃课程的成绩占总评估成绩的比例决定;成绩记为0分;针对多名学生在成绩评估时串通剽窃的,CAMO将实施共同惩罚;针对剽窃情节恶劣或学生是惯犯的,CAMO可将案件移至上级机构进行讨论,并确定最终的惩罚方式。对相关学生的最终惩罚结果,将由考试委员会的召集人以书面形式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重审与申诉
如果考试委员会不同意CAMO决定的惩罚方式,召集人可向大学的学术服务中心(Academic Service Center)提交重审申请,并要求跟涉嫌学生无关的另外两个学院的CAMO参与重审。首先,召集人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涉嫌学生其案件将被重新调查,并解释原因。其次,召集人需尽快将重审的书面申请交至大学学术服务中心,由其安排另外的两个学院的CAMO重新调查该案件;先前调查的CAMO需将该案件所有证据的复印件转交给被委任调查的两个新的CAMO。最后,由这两个CAMO召开最终审判会,并对涉嫌学生的惩罚方式进行重新审判,若这两个CAMO对审判结果达成一致,则考试委员会召集人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涉嫌学生最终的惩罚结果并严格执行。
学生对考试委员会的惩罚结果有申诉权,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得出的结果。爱丁堡大学有专门的文件《学生申诉规定》(Student Appeal Regulations)針对学生的申诉[13]。学生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向学生申诉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The Student Appeal Committee and Sub-committees)申诉,陈述申诉的理由或证据需恰当、明确,内容包括:上报剽窃的教职工的所持有的证据不可信,审理的程序不恰当或不合法。申诉有一定的期限,大四学生需在考试委员会的惩罚结果送达后的30个工作日内,大一、大二、大三学生需在考试委员会的惩罚结果达到后10个工作日内。学生申诉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其秘书会书面告知申诉学生将在至少5个工作日后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依据为之前的所有判决文件,申诉学生提供的证据等。听证会为开放式,学生申诉委员会对申诉学生和涉案相关人员提问。听证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在听证会后1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诉人,并在结果送达后5日内进行解释,该结果为学校的最终审判结果。